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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淮安市新星幼儿园公开招聘14名非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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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师:11

保育员:2

文员:1

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品行端正,热爱幼儿教育工作;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淮安市新星幼儿园公开招聘非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一)教师岗位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学前教育、舞蹈、美术、音乐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第一学历为学前教育专科,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甲等。

(二)保育员岗位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有保育员证优先考虑。

(三)办公室文秘岗位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审核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0日-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淮安市新星幼儿园(北京新村园区)值班室(市北京新村11区19号)。咨询电话:0517—89955153;0517-83642662。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及复印件、普通话等级证书以及其他与岗位工作相关的证书、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2张以及银行部门开具的个人信用记录。

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者相关材料。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4.报名审核:报名者须如实填写《2020年淮安市新星幼儿园公开招聘非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签署“诚信承诺书”,由幼儿园和上级管理部门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5.开考比例1:2,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6.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于2020年7月4日(星期六)上午8:00—11:00凭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面试

1.教师面试内容:

(1)模拟上课:备课——考生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时间为30分钟。上课——考生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进行模拟上课,时间为10分钟。

(2)答辩。由评委围绕上课、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考生当场回答,时间为5分钟。

(3)绘画:现场主题儿童画,在30分钟时间内完成,考生自备绘画工具。

(4)自备钢琴曲目和即兴弹唱儿童歌曲,时间为6分钟。

(5)自备成品舞展示,不超过2分钟。

(6)特长展示。

2.保育员面试内容:

(1)答辩:由评委围绕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考生当场回答,时间为3分钟。

(2)技能展示:现场根据题目展示

3.办公室文秘面试内容:

(1)答辩:由评委围绕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考生当场回答,时间为3分钟。

(2)写作:现场根据给定题目写作,时间为1小时。

以上各岗位面试7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在新星幼儿园和市妇联网站公布。

4.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体检和考察

1.人选确定: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各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市妇联和市新星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体检前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体检要求:成绩公布后两周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考察:体检合格后15天内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4.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不能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完成体检或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名额,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招聘单位有权自主开展下一步工作,即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1.公示:在规定时间内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新星幼儿园和市妇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如拟聘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其本人解决。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选的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被取消聘用资格或个人明确放弃聘用等出现缺额的,可从报考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待遇按我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不低于同行业同等级单位待遇。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人社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市新星幼儿园人事部门:0517-89955153

市妇联组织部:0517-89080918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0517-89668830

本公告由淮安市新星幼儿园负责解释。

相关附件下载:000b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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